提出如下問題:
1、我公司前期宣告股利,但近期無資金支付,與股東協商使用房產抵消該股利;
2、我方為礦產企業,應繳納哪些稅費?對應稅費計算方法?股東方為財政獨資企業,應繳納哪些稅費?對應稅費計算方法?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公司前期宣告股利,但近期無資金支付,與股東協商使用房產抵消該股利是可以的。
礦產企業的稅費主要有增值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環保稅、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印花稅、車船稅、社保費、殘保金、水利建設基金和工會費等等。
一、增值稅
(一)稅率。一般稅率為13%
(二)計算。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不含稅銷售額×13%-進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稅額
本期應交增值稅=本期銷項稅額-本期進項稅額-上期留抵稅額+進項轉出
不含稅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13%)
進項稅額,包括購進的原材料、輔助材料、固定資產(機器設備和不動產)和管理(服務)費用
留抵稅額,是以前月份未抵扣完的進項稅額
進項轉出,是指用于職工福利、非正常損失(主要指管理不善造成)及與生產經營無關的進項稅額。
(三)增值稅的附加稅費
增值稅的附加稅費,包括城市建設維護稅、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
1.城市建設維護稅=應交增值稅額×適用稅率(城市7%、鄉鎮及礦區5%、村1%)
2.教育費附加=應交增值稅額×3%
3.地方教育費=應交增值稅額×2%
二、資源稅
(一)稅率
1.鉛 原礦 3.0% 選礦 2.0%
2.鋅 原礦 3.0% 選礦 2.0%
其他見《浙江省資源稅稅目稅率表》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資源稅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按照以下規定減征或者免征資源稅:
1.開采或者生產應稅產品過程中,因意外事故或者自然災害等原因遭受重大損失的,自遭受損失的當月起一年內減半征收資源稅;
2.開采銷售共生礦(鉛鋅共生礦除外),共生礦與主礦產品銷售額分開核算的,對共生礦減半征收資源稅;
3.開采銷售伴生礦,伴生礦與主礦產品銷售額分開核算的,對伴生礦免征資源稅;
4.開采尾礦的,免征資源稅。
開采低品位礦的,不予免征或者減征資源稅。
(二)計算。資源稅分為從價計征和從量計征兩種方式。
1.從價計征: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比例稅率;
2.從量計征:應納稅額=應稅銷售數量×定額稅率。
三、企業所得稅
(一)稅率。25%
(二)計算
1.季度:應交企業所得稅=利潤總額(利潤表)×適用稅率
2.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當期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減免稅額-抵免稅額;其中企業所得稅的基本稅率為25%
當期應納稅所得額=利潤總額(利潤表)+按稅收調增金額-按稅收調減金額。
符合規定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稅率;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稅率等。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5000萬元。
四、環保稅
1.稅目和稅率
大氣污染物(除四類重金屬污染物項目)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2元;四類重金屬污染物項目(鉻酸霧、汞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鎘及其化合物)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8元;水污染物(除五類重金屬污染物項目)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4元;五類重金屬污染物項目(總汞、總鎘、總鉻、總砷和總鉛)適用稅額為每污染當量1.8元。
2.計算。
⑴水污染物、大氣污染物的應納稅額=污染當量數×適用稅額
污染當量數=排放量/污染當量值
⑵固體廢物應納稅額=應稅污染物排放量×適用稅額
3.應征項目和當量由環保部門確定。
五、其他稅收
(一)房產稅
計算:1.應繳房產稅=房產原值×70%(浙江省)×1.2%%(稅率)
2.應繳房產稅=租金×12%(稅率)
浙江省規定,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房產稅,實行按年征收,一次申報繳納,申報繳納期限為稅款所屬年度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
1.稅額。一般規定每平方米的年稅額,大城市為0.50~10.00元;中等城市為0.40~8.00元;小城市為0.30~6.00元;縣城、建制鎮、工礦區為0.20~4.00元。(城鎮土地使用稅稅額標準如下:
大城市:每平方米年稅額分別為5元、10元、15元、20元、25元;
中等城市:每平方米年稅額分別為4元、8元、12元、16元、20元;
小城市:每平方米年稅額分別為3元、6元、9元、12元、15元;
縣城、鎮、工礦區:每平方米年稅額分別為2元、4元、6元、8元、10元。
大、中、小城市的劃分標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相關規定執行。(注:本市分三級分別為9元、6元和3元)
2.計算。應稅土地的實際占用面積×適用單位稅額。
3.征收方式。浙江省規定,城鎮土地使用稅,實行按年征收,一次申報繳納,申報繳納期限為稅款所屬年度的12月1日至12月31日。
4.稅收優惠政策:《條例》第六條,一、對礦山的采礦場、排土場、尾礦庫、炸藥庫的安全區、采區運礦及運巖公路、尾礦輸送管道及回水系統用地,免征土地使用稅。二、對礦山企業采掘地下礦造成的塌陷地以及荒山占地,在未利用之前,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三)印花稅
1.稅率。《印花稅稅目稅率表》
2.計算。應繳印花稅稅額=應納稅憑證計稅項目金額×核定征收比例×適用稅率。
其中。核定征收比例除購銷合同外為100%
購銷合同的工業為70%、商業為40%、外貿綜合服務為30%、其他為80%。購銷合同的適用稅率為0.3‰。
(四)車船稅
由保險公司代扣代繳。
四、社保費
1.繳費率(浙)
2.計算。應繳社保費=繳費基數×繳費費率
繳費基數由當地人社部門確定公布。
五、殘保金
計算:應繳納的保障金=(單位上年度在職職工總數×1.5%-已安排殘疾職工人數)×本地區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六、水利建設基金(暫緩征收)
計算。水利建設基金=銷售(營業)收入或收入×1‰。
七、工會費
計算。應繳工會經費=全部職工工資總額×2%
股東方為財政獨資企業,根以上處理沒有太大區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