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國有房地產企業,是甲集團的的托管企業(不是并表子公司),甲集團因房地產業務需要從我公司借調了5名員工用于房地產開發項目,勞動關系仍然在我公司,我公司和甲集團簽訂借調協議,約定該5名員工的工資、社保等按月由我公司發放,甲集團每半年按照發放的公司社保金額轉賬給我公司。請問
1、甲集團轉給我公司的借調人員的工資、社保等我公司應當沖減職工薪酬還是應當計入營業外收入
2、甲集團支付給我公司的5名員工的薪酬是否能計入甲集團房地產項目的土增稅的扣除項目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甲集團轉給我公司的借調人員的工資、社保等我公司應當沖減職工薪酬。
甲集團支付給我公司的5名員工的薪酬是能計入甲集團房地產項目的土增稅的扣除項目。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