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請教老師,家庭農場開具的免稅農產品發票的進項稅抵扣的相關規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簡并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37號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按下列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一)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取得一般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上注明的增值稅額為進項稅額;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征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取得(開具)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的,以農產品銷售發票或收購發票上注明的農產品買價和11%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取得上述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的普通發票,按農產品買價和9%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如放棄免增值稅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也可以按規定抵扣進項稅額。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關于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
二、納稅人購進農產品,原適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調整為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