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我們下面有個全資子公司,賬上負債是欠我們30萬,資產是還有3000多元銀行存款,權益是10萬股本和-39萬多未分配利潤。現在我們要吸收合并這個子公司,我們應該怎么出憑證?要注意什么稅務問題?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吸收合并,是指兩家或兩家以上的企業合并成一家企業。經過合并,收購企業以支付現金、發行股票或其他代價取得另外一家或幾家其他企業的資產和負債。收購企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被吸收合并的企業合并后無獨立的法人地位。應按支付的對價不同取得能證明該項業務發生的憑據作為入帳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