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汽車配件生產企業,生產的產品銷售給汽車主機廠,與汽車主機廠實行零庫存結算,也就是我公司將貨發給主機廠待使用,此時貨物所有權歸屬我公司,當主機廠使用了我公司產品時,會出結算單給我,出了結算單給我以后所有權轉移,等合同簽定完畢以后,我公司開票給主機廠。請問:1、我公司出貨給主機廠待使用時要不要確認收入,要不要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2、主機廠出結算單給我公司時,要不要確認收入,要不要交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根據那個文件規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待使用時,不確認收入,不用繳納增值稅和所得稅。
2.給出結算單時,要確認收入繳納增值稅和所得稅。
依據會計收入確認準則和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