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企業外請農民合作社外臨時農民工,沒簽合同,工資需要申報個稅嗎?是以什么形式報,員工還是勞務報酬?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只要有工資支出就要申報個人所得稅的。
1、方式和單位存在工資、人事關系的人員,其為本單位工作所取得的報酬,這是屬于工資、薪金所得,屬于應稅項目征稅范圍。
2、因某一特定事項臨時為單位工作所取得報酬,就不屬于稅法中的“受雇”,屬于“勞務報酬所得”應稅項目征稅范圍。
3、若臨時工與單位存在雇傭關系,按照工資薪金所得申報個稅。
非全日制用工作為一種靈活用工的模式,可以由個人以靈活就業方式參加養老、醫療保險,用工單位購買上工傷保險就行。如果地方不允許單獨買工傷保險,企業也需要為其購買商業意外保險等來作為補充。
4、若臨時工與單位不存在雇傭關系,按照勞務報酬所得申報個稅。
如果用工單位向沒有雇傭關系的個人支付報酬,實際就是購買個人獨立提供的技術或勞務,向其支付的是該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術、提供各項勞務的勞務報酬。支付單位應按支付勞務報酬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