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公司將自產半成品委托關聯方加工成成品收回后出口,剛開始是委托方提供半成品及輔助材料,后面委托方提供半成品,輔助材料由受托單位代采,這個產品一部份用于出口是否可視同自產貨物出口,享受免抵退政策,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對于其他企業,出口外購貨物、配套出口貨物、委托加工貨物、生產自產貨物的外購設備和原材料等貨物,需要經過稅務機關核查確認,方可視同自產貨物出口。對于不符合視同自產的非自產貨物,根據財稅〔2012〕39號文件規定,非列名生產企業出口的非視同自產貨物,實行免征增值稅政策。免稅即國內采購的商品其進項稅額不得抵扣,需要做進項稅額轉出
需要稅務機關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