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 我公司是縣城管道燃氣供應企業,居民、商業先預充值,后用氣,年底或某一時點肯定會有余額。稅務在對我公司風控例行檢查時,出具的檢查意見書認為,預收賬款余額也需計算繳納增值稅,請問老師,是否有文件支撐?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依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八條規定,采取預收貨款方式銷售貨物,為貨物發出的當天,但生產銷售生產工期超過12個月的大型機械設備、船舶、飛機等貨物,為收到預收款或者書面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以上文件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