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你好!公司跟上海一家公司合作,準 備在廈共同投資一家子公司,而子公司需要從上海聘請一些技術人員,但這些技術人員要求社保繳交在上海,如果這些技術人員工資在子公司發放,社保由上海的母公司繳交,母公司再按繳交的部份開具發票給子公司向其收款,這樣是否可以,這個員工是否屬于子公司員工,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可以由母公司代交,母公司代交納的社保可以做為子公司向母公司借款進行帳務處理,社保費用可以在子公司稅前扣除。母公司則不能將此款項在稅前扣除。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