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
企業集團重整之前,集團子公司借出資金給母公司,母公司未歸還。重整期間,集團新投資方收購母公司的此債務,并全部豁免,母公司由此形成的資本公積金按照重整計劃的規定使用。
請教此重整業務中,子公司折價轉讓債權(借款)的損失很大,集團新投資方實際支付子公司債權轉讓對價時,集團新投資方、母公司、子公司分別如何記賬,分別涉及什么稅費?有無相關政策規定?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集團新投資方不做賬務處理,
母公司:
借:應付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子公司:
借:營業外支出
貸:應收賬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