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開具發票:與銷售行為不掛勾的財政補貼收入--城鄉建設領域綠色低碳建設省級補助資金,這個增值稅申報表與企業所得稅申報,如何規避風險?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與銷售行為不掛鉤的財政補貼收入該如何處理?在實務中,與銷售行為不掛鉤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再增值稅納稅范圍,所以不用繳納增值稅
【政策依據】: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取消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確認期限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5號)
第七條 納稅人取得的財政補貼收入,與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的收入或者數量直接掛鉤的,應按規定計算繳納增值稅。納稅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財政補貼收入,不屬于增值稅應稅收入,不征收增值稅。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