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有一控股67%的子公司,年末預計實現利潤100萬元左右,請問老師,他不進行分配,作為母公司按他取得的凈利潤做投資收益,可以嗎?母公司想要取得投資收益,應該怎么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1、適用范圍不同。權益法:適用情況是對合營、聯營企業的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適用情況是對能夠實施控制的企業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2、對投資收益的處理不同。成本法你可以簡單理解成是收付實現制,不管其是盈利還是虧損,被投資企業宣告發股利的時候才確認投資收益。成本法下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除非增加或減少了投資,不然一般不會調整。權益法對應地可以理解成是權責發生制,只要被投資企業年終有了利潤,不管其分不分,都按照我享有的份額按比例確認投資收益,調整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價值。當然如果和聯營、合營企業有內部交易的話還要抵消。3、持股比例不同。成本法:持股比例在20%以下或者50%以上應該采用成本法核算;權益法:持股比例在20%~50%之間,應該用權益法;二、同:1、成本法與權益法的抵消方式是一致的。2、股利分配相同在股票取得了利潤后后宣告得到的取得前的現金股利的分配時,成本法和權益法均應沖減成本。3、投資內容相同。在會計處理上,初始投資成本的核算內容一致,都是指取得長期股權投資時支付的全部價款,或放棄非現金資產的賬面價值,以及支付的稅金、手續費等相關費用。成本法-權益法。
母公司不能按他取得的凈利潤做投資收益的。
母公司想要取得投資收益只有子公司宣告發放股利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