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我們如果2022年將約40%收入的發票作廢從新開,被查的幾率多高?客戶之前將我們的合同轉給深圳一家上市公司,現在這個項目虧損,深圳的上市公司想將業務剝離開,所以由6-10月份開的發票,原路退回,其中7、8月份租金已付,發票已抵扣。然后再補一份合同終止協議(針對客戶轉給深圳公司的那份三份協議)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發票只能在開具的當月作廢,跨月是不能作廢的,只能紅沖,購買方已經抵扣的,由購買方開紅字信息單,銷售方憑紅字信息單開具紅字發票,購買方沒有抵扣的,由銷售方開具紅字信息單,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
您描述的合同轉讓事宜,不太清晰,不明白您想問的是什么問題。如回復不是您所想知道的,請把問題描述清楚,以方便準確回復。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