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個養殖公司,租用了另一個公司的場地。因養殖需要將原公司建筑拆除,需要像該公司支付賠償款。請問支付的賠償款是否需要取得發票,如果需要應該取得什么發票?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房屋拆遷補償款不需要開具發票。具體分析如下:
《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等費用,安排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的生活,維護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2001年6月6公布)第四條:“拆遷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對被拆遷人給予補償、安置。”
根據以上法律規定,補償收入不屬于生產經營收入。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