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外商投資企業,持有國內一家企業20%的股權,若要將該股權全部轉讓給我公司在境外的母公司,請問:是否可以0元作價?涉及哪些稅務問題?可參考哪些法規?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不可以0元作價,應按公允價值轉讓。應繳納所得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四十一條 企業與其關聯方之間的業務往來,不符合獨立交易原則而減少企業或者其關聯方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合理方法調整。
企業與其關聯方共同開發、受讓無形資產,或者共同提供、接受勞務發生的成本,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按照獨立交易原則進行分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