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請幫忙解答一下;1.請幫忙給一個2022年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文件,2.2022年的個稅匯算清繳的一次性年終獎在匯算清繳時怎么處理,3.如果業務員年末獎勵10萬元獎金,加上平時的工資總額扣除所有專項扣除后的是96000元年工資收入,那么他需要繳納多少個稅,思路是什么,謝謝老師!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2022年的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的文件還未出臺。
2、一次性獎金請參考以下文件規定執行。
3、需繳納個稅=36000*3%+60000*10%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全年一次性獎金等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1-12-31
為扎實做好“六保”工作,進一步減輕納稅人負擔,現將延續實施有關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公告如下:
一、《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164號)規定的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二、《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涉及有關政策問題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94號)規定的免于辦理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
2021年12月31日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
財稅〔2018〕164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8-12-27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總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政局:
為貫徹落實修改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現將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銜接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全年一次性獎金、中央企業負責人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的政策
(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以下簡稱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計算公式為: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