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某講師2023年1月6日在海南為我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提供講課服務,約定講師到手的講課費為3000元。請問我公司應代扣代繳個稅金額是多少?講師去稅局代開普票應開具發票金額是多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需要交納的個稅=3000-800=2200*20%=440元個稅。
稅務局代開發票,需要提供一份業務合同或者掃描件,另外,需要填寫對方公司的基本信息,以及個人的基本信息,選擇代開品目,提交資料,并繳納個稅,就可以由稅務局代開發票。目前,個人在稅務局代開發票,需要繳納20-40%的勞務所得稅,不需要繳納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