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想問下,小規模納稅人2023年月度銷售額不超10萬是免征增值稅,如果放棄是否是按1%計征,如果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那么稅率還是1%還是3%呢?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財政部、稅務總局1月9日發布《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
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適用3%預征率的預繳增值稅項目,減按1%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2023年1月9日出示相關公告:自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免征增值稅,月超過10萬元,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于3%征稅率的應稅銷售收入今年按照1%征收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