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們有公司有個在建工程,沒有房產證,轉讓出去,對方要求我們開發票,還需要土地增值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規定,轉讓建筑物有限產權或者永久使用權的,…… ,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增值稅。
《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二條《實施細則》第四條規定, 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著物(以下簡稱轉讓房地產)并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土地增值稅。
所稱的地上的建筑物,是指建于土地上的一切建筑物,包括地上地下的各種附屬設施。
依據上述規定,轉讓無產權的房產,應按“銷售不動產”計繳增值稅和土地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