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目前是擬上市公司,想問下,目前有個員工離職,要將他的股份在合伙平臺內轉讓,該員工要按什么交個人所得稅?如果是上市 企業,那交是否有不同?還有在交易過程中還涉及什么稅費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轉讓股票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的通知》(財稅字【1998】61號)規定:“為了配合企業改制,促進股票市場的穩健發展,經報國務院批準,從1997年1月1日起,對個人轉讓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繼續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因此,該員工持有的股權需要在工商管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的話,該員工轉讓應當交印花稅和個人所得稅,如果是轉讓已經上市流通的股票,轉讓只需要交印花稅。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