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為制造工廠,由集團總部工程技術部門提供技術服務,由于集團位于美國,大量和工程技術相關的測試、驗證、設備調試等工作需要在制造工廠進行。我司需要配合集團的工程技術部門進行相關的工作支持,工作內容包含提供人員進行原料測試、產品驗證、設備調試等,同時我司也會提供相應的工程需要的物料和工具等。目前我們是取當月為工程技術服務的實際支出,加價8%,開具6%的服務費發票,向集團工程技術部門收回。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發生了原料、在產品、工具和模具的實物消耗,用6%的增值稅率是否合適?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企業對外提供的勞務服務時,消耗的材料不需要單獨計稅。按照提供勞務取得的收入金額開具發票即可。購入材料取得的進項稅額可以正常抵扣。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