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簽署的機場地面服務合同,其中涉及房屋租賃的內容,請問這部分是否需要繳納印花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房屋租賃合同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印花稅的稅率,稅額的確定是按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租賃合同是屬于財產租賃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財產租賃合同為應納稅憑證。稅率房屋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就是租賃金額,也就是租賃的時候簽訂的合同金額。如果稅額不足一元的就按照一元來貼花,適用的稅率就是1‰。印花稅是由納稅人按照1‰的比例自行購買并粘貼印花稅票,就表示完成了納稅義務 。為了簡化貼花的程序,納稅人也可以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采取按期匯總繳納,或者以繳款書代替貼花等方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 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 產權轉移書據; (三) 營業賬簿; (四) 權利、許可證照; (五) 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第三條 納稅人根據應納稅憑證的性質,分別按比例稅率或者按件定額計算應納稅額。具體稅率、稅額的確定,依照本條例所附《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行。 應納稅額不足1角的,免納印花稅。 應納稅額在1角以上的,其稅額尾數不滿5分的不計,滿5分的按1角計算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