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購入的期刊免費給教研所人員使用,以此維護市場,我們將這部分期刊視同銷售,根據增值稅的規定,無償贈送需要視同銷售,按同類市場價格計提銷項稅額。那么同類市場價格怎么確定?我們平進平出,即購入不含稅金額計算銷項稅額,可以嗎?是否有稅務風險?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市場價格就是此商品在市場上銷售的價格,或者貴公司銷售上述商品時的市場訂價也可以做為視同銷售價格。依上述價格確定的銷售價格原則應當是高于成本價格的。如果平進平出有依據也是可以的。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