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個人股東W花了9000萬買了一家公司A ,那他的持股成本是9000萬,后來經過多年運營A公司買了一個三千萬房產自用�,F在A公司需要分立為A和B兩家公司(就是把A的房產3000萬剝離出來成立B公司),A和B變成了兩個兄弟公司,那個人股東W對A公司的持股成本是不是就變成6000萬=(9000萬-3000萬)?W再把A公司賣出去是不是應該按照6000萬(9000萬-3000萬)的持股成本計算個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這是兩項業務。1、公司分立是指原有的一個公司分成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公司的法律行為。公司分立有兩種方式,一是存續分立。存續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離成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繼續存在并設立一個以上新的公司;二是新設分立。新設分立又稱解散分立,是指一個公司分散為兩個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設立兩個以上新的公司。原公司與分立后的公司之間、分立后公司相互之間,既無公司內部的總公司與分公司的管理關系,也不是企業集團中成員相互間控股或參股的關系,而是彼此完全獨立的法人關系。A公司分立為兩家公司A、B公司應屬于第一種情況。個人將原9000萬公司分立為兩家公司可以看一下公司分立的協議約定,是按什么比例分立,依據分立比例確定兩家公司的的股權各是多少。2、A公司購入的3000萬房產屬于公司的不動產,與股權沒有關系。3、之后如果個人股東將A公司出售時,按照出售價格減去分立后A公司的股權價格的差額計算交納個人所得稅即可。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