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司(甲方)因其他原因給予租戶(乙方)3年免租期,涉及稅務問題咨詢如下:
1、免租期內是否有核定增值稅的風險?如核定一般按百分之幾?
2、免租期內是否有核定所得稅的風險?如核定一般按百分之幾?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免租期不需要繳納增值稅。1.租賃合同約定的免租期是以滿足一定的租賃期限為前提的,并不是“免費”的贈與。因此,《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土地價款扣除時間等增值稅征管問題的公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86號)第七條規定,3360“納稅人出租不動產,租賃合同約定免租期的,不屬于《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稅[ 2。免租期不需要交增值稅。在不改變租賃物所有權的情況下,在約定時間內將有形動產或不動產轉讓給他人使用的經營活動,屬于經營租賃,也就是說,將房屋出租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按照不動產租賃繳納增值稅。3.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附件一的有關規定,適用的增值稅稅率為11%,征收率為5%。同時,根據現行稅收政策,單位或個體工商戶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無償提供服務(用于公益事業或面向社會公眾的除外),應視同銷售,繳納增值稅。4.因為租房的免租期不是銷售行為,而是免費行為,免租期內不需要繳納增值稅。但超過免租期的,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的稅收政策納稅。增值稅介紹:1。增值稅是以商品(包括應稅服務)在流通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征收的流轉稅。從計稅原理看,增值稅是對商品生產、流通、勞務等諸多環節的商品新增價值或商品附加價值征收的一種流轉稅。實行價外稅,即由消費者承擔,有附加值才征稅,沒有附加值就不征稅。2.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的增值額征收的一種稅。增值稅已成為我國最重要的稅種之一,占我國所有稅種的60%以上,是第一大稅種。增值稅由國稅局征收,稅收收入50%為中央財政收入,50%為地方財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