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某單位2023年2月15日注冊,一季度共發生開票業務28萬,其中跨區域業務26萬(實際開票額為13萬,13萬沒有開票),是否需要跨區域繳稅?如果一季度跨區域業務全額開票26萬,是否需要跨區域繳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應在業務發生地預繳稅款,如果沒有預繳稅款,應回機構所在地繳納稅款。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建筑服務等營改增試點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58號
三、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取得預收款,應在收到預收款時,以取得的預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按照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預征率預繳增值稅。
按照現行規定應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按照現行規定無需在建筑服務發生地預繳增值稅的項目,納稅人收到預收款時在機構所在地預繳增值稅。
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2%,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項目預征率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