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請教下:我公司是小規模納稅人,在出租不動產月銷售額不超過10萬元,可以享受免交增值稅嗎?如果不能,是不是需按5%交增值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可以享受免交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有關征管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23-1-9
按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減免增值稅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號,以下簡稱1號公告)的規定,現將有關征管事項公告如下:
一、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下簡稱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未超過10萬元(以1個季度為1個納稅期的,季度銷售額未超過30萬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稅。
小規模納稅人發生增值稅應稅銷售行為,合計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但扣除本期發生的銷售不動產的銷售額后未超過10萬元的,其銷售貨物、勞務、服務、無形資產取得的銷售額免征增值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