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液化氣銷售公司按照財資[2022]136號 財政部 應急管理部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規定計提的專項儲備安全費用未實際支出,企業所得稅年度匯算時能否稅前扣除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煤礦企業維簡費和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6號)規定:“煤礦企業實際發生的維簡費支出和高危行業企業實際發生的安全生產費用支出,屬于收益性支出的,可直接作為當期費用在稅前扣除;屬于資本性支出的,應計入有關資產成本,并按企業所得稅法規定計提折舊或攤銷費用在稅前扣除。企業按照有關規定預提的維簡費和安全生產費用,不得在稅前扣除。
因此 ,您公司計提未實際支出,不能在稅前扣除。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