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我公司在網上以8000萬購買了銀行出售的價值1.3億的應收帳款。現在債務方被法院拍賣一幢樓抵債,該幢樓由于流拍就以1.2億的評估價值判給我公司,已辦理了過戶手續。中間就產生了2千萬的投資收益。該筆收益如何做分錄,要一次性記入投資收益嗎?是否可以做遞延收益,如果可以做遞延收益,有什么文件依據。或都有什么稅收文件,可以少繳些企業所得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目前您說的業務稅法沒有分期計入投資收益的規定,也就是沒有分期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規定,需要一次性計入投資收益。您說的少繳稅款屬于稅收籌劃的內容,不是本答疑的服務范圍,您可以咨詢當地納稅人俱樂部,他們會給您滿意的答復。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