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三十三、商貿服務業5、商貿企業的統一配送和分銷網絡建設。
請問:商貿企業是什么樣的企業?有沒有具體的說明?商貿易企業配送和銷售的貨物有沒有名錄要求,配送和銷售化工產品可以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商貿企業是指設有商品營業場所、柜臺、網絡店鋪,不自產商品、直接面向最終消費者的企業,包括直接從事綜合商品銷售的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零售商店等。
商貿企業與商業企業的區別
商業企業是指從事貨物批發或零售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經營者,以及從事批發或零售為主,并兼營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企業、企業性單位和個體經營者。從以上定義可以看出,商業企業的范圍一般來說包括商貿企業,但不可一概而論,在不同的法律、法規和文件中,\"商貿企業\"與\"商業企業\"所指還是有其特殊的內涵及外延,因此,對于這兩個名詞應當依據其出處作具體、恰當地理解。
拓展資料:商貿企業的注冊與申請
新公司法取消注冊資金要求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領發票需要預繳稅金。一般小企業按所得稅是定率,還有定期定額的標準交稅金。還需要帶身份證,房產證或租賃合同.費用根據注冊資本的多少來決定,如,50萬的注冊資本,所需費用在6000元左右。.
商貿企業和工業企業在稅收上沒有多大區別,只有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適用17%)與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
1、對新辦小型商貿企業改變以前按照預計年銷售額認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辦法。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必須自稅務登記之日起,一年內實際銷售額達到180萬元(現為80萬元),方可申請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新辦小型商貿企業在認定為一般納稅人之前一律按照小規模納稅人管理。
2、對設有固定經營場所和擁有貨物實物的新辦商貿零售企業以及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人員在50人以上的新辦大中型商貿企業在進行稅務登記時,即提出一般納稅人資格認定申請的,可認定為一般納稅人,直接進入輔導期,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輔導期結束后,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同意,可轉為正式一般納稅人,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對經營規模較大、擁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固定的貨物購銷渠道、完善的管理和核算體系的大中型商貿企業,可不實行輔導期一般納稅人管理,而直接按照正常的一般納稅人管理。
商貿易企業配送和銷售的貨物沒有名錄要求,配送和銷售化工產品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