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一般納稅人,接一工程采用一般計稅方法開給業主9%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把一部分工程分包給下面安裝公司,但下面公司是小規模企業,開給我公司是1%稅率的普票或專票,我公司申報納稅時能否扣除分包額后再繳納稅金,進項票不抵扣,如果我公司對這個工程開具簡易征收3%稅率的發票,分包的那部分能進行分包扣除后再交稅吧,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你這種情況不適用簡易計稅,應按全部收款額計稅,分包方的專票可以抵扣。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
財稅〔2016〕36號
附件2: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
一、營改增試點期間,試點納稅人[指按照《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以下稱《試點實施辦法》)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有關政策
(三)銷售額。
9.試點納稅人提供建筑服務適用簡易計稅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銷售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