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2022年企業按工資總額的2%計提了工會經費。40%費用由稅務局代收,60%企業留用,現企業留用費用當年未使用完,2022年企業所得匯算是否調增?現工會組織均未開取工會經費專用收據。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憑據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0年第24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0-11-9
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財政部頒布的《工會會計制度》,以及財政票據管理的有關規定,全國總工會決定從2010年7月1日起,啟用財政部統一印制并套印財政部票據監制章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同時廢止《工會經費撥繳款專用收據》。為加強對工會經費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管理,現就工會經費稅前扣除憑據問題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7月1日起,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工會經費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0]678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分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
依據上述規定,如果公司給工會組織繳納的工會經費,沒有取得工會經費收入專用收據的,不能在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