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公司比較早成立,當時稅務登記批發業,經過幾年的歷程,公司往科研活動發展,研發費用按要求歸集,也獲得國家高新企業證書。但稅務局認為公司不能享有加計扣除政策。理由:公司雖然有研發,但因公司開票主營占比50%以上為外采產品,在稅法上仍是批發業。
請問公司真的不能享受加計扣除政策嗎?可以享受的話,有相關政策可以駁回稅務的理論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只要符合條件就可以享受加計扣除政策,但是需要企業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果企業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規定肯定是不能加計扣除的。如果不符合條件建議謹慎處理。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