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在新會計準則下,要在租賃期內折現攤銷,折現與原租賃總價之差作為未確認融資費用也是分期攤銷,而這些與稅收要求所屬期確認的費用之間存在差異,需要在匯算時將核算確認費用調整為稅收口徑,想問以下幾個問題:
1.目前匯算表里好像沒有專門的使用權資產調整表,那這部分調整,是填哪張表,如何填列?希望老師能舉例說明。
2.分期對折現后的使用權資產攤銷確認管理費用,在匯算時【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中,使用權資產折舊應歸為【資產折舊攤銷】還是別的項目?
3.同樣分期對未確認融資費用確認的財務費用,在匯算時【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中,是歸屬為【傭金手續費】嗎還是別的項目?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41號)修訂的最新版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中并無專門的\"使用權資產\"的納稅調整欄目,稅務上分類為經營租賃的租入資產及其折舊,填入《A10508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中\"四、長期待攤費用\"\"(五)其他\"的相應欄次。原因是該部分租入資產,會計上確認的\"使用權資產\",就等同于稅務上的\"長期待攤費用\"。
因此,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納稅申報表時可按以下方式填列:
(一)第一步,填寫《A105080資產折舊、攤銷及納稅調整明細表》,第二步:填寫《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
鑒于現階段,稅法尚未對新租賃準則中的使用權資產有任何的界定,因此在實務代理中,有些企業將使用權資產稅會差異的納稅調整在A105000《納稅調整項目明細表》第45行“六、其他”中填列。
該行填報其他會計處理與稅收規定存在差異需納稅調整的項目金額。包括企業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財會〔2017〕22號發布)產生的稅會差異納稅調整金額。參照新收入準則的調整規則,填在45行“其他”中,即利于填報,又便于查找解釋。
在匯算時【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中,使用權資產折舊應歸為【資產折舊攤銷】
在匯算時【A104000】期間費用明細表中,是歸屬為【傭金手續費】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