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2018年有一筆工程款已開票,賬上掛著11萬的款項未收回,發生了施工人員工傷我公司賠付20萬,經協商,從工程款里面扣11萬,剩下的9萬有新合作項目,在從新項目中扣除。請問老師,我的11萬的應收賬款是否可以通過管理費用-福利費(工傷費)給平掉,如果出個情況說明顯示11萬由甲方扣掉,用于支付工傷費用,在雙方蓋章。可以作為入賬依據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未收回的11萬款項,如果不涉及未交稅款是可以這樣處理的,雙方簽字蓋章后的文件可以做為入帳依據。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