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如果買賣合同上寫的含稅單價 稅價總額多少,沒有單列稅額具體多少。那印花稅還能用未稅金額去繳納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申報購銷合同的印花稅是按合同上的購銷金額萬分之三貼花。
合同購銷金額是含稅價則按含稅價計算,不是含稅價也按合同金額計算。
2、《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規定: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書立、領受本條例所列舉憑證的單位和個人,都是印花稅的納稅義務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按照本條例規定繳納印花稅。
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