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農業種植企業,增值稅銷售時是免稅的,采購種植時的生產設備和燃料的進項稅,可以享受增值稅留底退稅政策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 為深入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發布《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擴大全額退還增值稅留抵稅額政策行業范圍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21號,以下稱21公告)明確,擴大《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大增值稅期末留抵退稅政策實施力度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14號,以下稱14公告)規定的制造業等行業留抵退稅政策的適用范圍,增加“批發和零售業”、“農、林、牧、漁業”、“住宿和餐飲業”、“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和“文化、體育和娛樂業”7個行業(以下稱批發零售業等行業),實施按月全額退還增量留抵稅額以及一次性退還存量留抵稅額的留抵退稅政策。
因此,根據21號公告的規定,您公司符合條件,是可以享受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的。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