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向外籍個人支付的傭金需要申報哪些稅,如何計算,外籍人員是在國外為我們提供的勞務,沒有來國內,我公司在國內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需要繳納的稅費為增值稅.
1、根據財稅[2016]36號文件規定,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
2、根據財稅[2016]36號文《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的規定,企業付給國外個人的銷售傭金屬于商務輔助服務中的經紀代理服務,企業應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
應扣繳的增值稅=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6%)×6%
企業付給國外個人的銷售傭金與付給國內個人的銷售傭金的區別是:
企業付給國內個人的銷售傭金,個人應繳增值稅=含稅銷售額÷(1+3%)×3%,且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的,免征增值稅.
企業付給國外個人銷售傭金的適用稅率為6%,且不適用增值稅起增點規定.
個人所得稅上,不需要繳納.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和第五條規定,個人因任職、受雇、履約等而在中國境內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屬于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因此,境外個人在中國境外提供勞務取得的所得不屬于從中國境內取得的所得,該所得無需繳納個人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