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21年的設備發票還能入賬嗎?能的話是正常記賬嗎?如果不能的話,能讓對方重新開嗎?需要怎么辦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可以,這個通常叫做跨年發票。在一般情況下,會計處理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2021年報銷2020年的費用支出在原則上是不允許的。但是發票跨年度報銷的問題又是每個企業客觀存在的。所以如果費用真實發生,跨年也可入賬,申報可以抵扣,但時限不能太長。補追發票時間如果超過了5年是不作數的。
跨年發票一般是兩種情況:
1、發票的業務和支付實際發生是在2021年,但開具發票是在2022年。
應在2021年終結賬時,在無件的情況下,按照發票金額確認成本、費用。取得發票后,將相應發票作為件補充至原記賬憑證,并在收到發票當期確認進項稅(可抵扣的專用發票)。
在次年匯算清繳前取得相應發票的:可以在當年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
在次年匯算清繳前未取得相應發票的:在當年的匯算清繳時,應進行納稅調整,在收到發票的年度再去進行追補(不能超過仿氏液5年)。
2、發票開具時間是2021年,但卻未能在2021年入賬,報銷和入賬都延后至2022年。
在年終結賬時,應按預計金額確認相應的成本、費用。在收到發票后,根據實際發生金額,對原預計金額進行調整。
如果取得的發票與預計金額存在差額,取得發票的時點發生在出具財務報告前,應調整當年的賬務備物和財務報表,取得發票的時點如發生在財務報告后,應通過\"以前年度損益調整進行差錯更正,但是進項稅應計入取得發票的當期。
稅前核畢扣除的情況與第一種情況的處理方式一致。
具體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