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有一家總公司,名下的分公司在2015年招用了一名退伍軍人,因為分公司沒有獨立法人資格,招用的退伍軍人合同跟總公司簽訂,保險由總公司繳納,保險費用承擔為分公司,工資在分公司發放,分公司獨立繳納增值稅等稅種,我想問一下總公司可以享受退伍軍人減免稅款的政策嗎,如果享受的話,從現在起36個月內享受可以不?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總公司可以享受退伍軍人減免稅款的政策的,如果享受的話,從現在起36個月內享受可以的,
自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當月起,在3年內按實際招用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業所得稅優惠。定額標準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此幅度內確定具體定額標準。需要稅收減免的企業,在企業實際申報時在增值稅減免稅申報明細表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