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A公司投資B公司,B公司投資C公司D公司,D公司分紅至C公司繳納企業所得稅后,C公司分紅至B公司,B公司分紅至A公司,C、B都不需要企業所得稅是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三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符合上述條件的投資收益所得是免征企業所得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