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你好我公司從事農業雞蛋孵化業務,孵化費用能免增值稅嗎?若能免有無沒相關政策。農業孵化費能免企業所得稅嗎。有沒有相關政策。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務院關于廢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和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的決定》(國務院令第691號)重新修訂的《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免征增值稅。《財政部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決定》(財政部令第65號)中《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三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條例第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所稱農業,是指種植業、養殖業、林業、牧業、水產業。農業生產者,包括從事農業生產的單位和個人。農產品,是指初級農產品,具體范圍由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確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的通知》(財稅字[1995]52號)規定,“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業產品”,是指直接從事植物的種植、收割和動物的飼養、捕撈的單位和個人銷售的注釋所列的自產農業產品。《農業產品征稅范圍注釋》中動物類包括人工養殖和天然生長的各種動物的初級產品,其中畜牧產品是指人工飼養、繁殖取得和捕獲的各種畜禽,具體范圍包括獸類、禽類和爬行類動物,如牛、馬、豬、羊、雞、鴨等。
因此,你公司從事的農業雞蛋孵化業務屬于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稅的稅收優惠。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等四部法律的決定》(主席令第二十三號)重新公布的《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八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其中牲畜、家禽的飼養免征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立法起草小組編制的《<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釋義及適用指南》對于條例八十六條的解釋明確,家禽的飼養包括雞、鴨、鵝、駝鳥、鶴鴣等禽類的孵化和飼養。
因此,你公司從事的農業雞蛋孵化業務,依據《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屬于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的稅收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