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請問
我公司通過基金公司投資3000萬元到上市公司,3年后退 出,3年后基金客戶持有份額增值6000萬元,我司享有7成所得4200萬元,基金客戶扣掉20%的資本利得稅840萬元后,打款到我公司賬戶6360萬元(3000+4200-840),請問:就增值收入3360萬元我司涉及哪些稅種?(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個人股東分紅時是否還交個稅)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1、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文件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規定:“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稱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以下稱應稅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為增值稅納稅人,應當按照本辦法繳納增值稅。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07年第512號)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所稱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是指居民企業直接投資于其他居民企業取得的投資收益。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六條第(二)項和第(三)項所稱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不包括連續持有居民企業公開發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個月取得的投資收益。貴公司不是直接進行的投資,應按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3、公司對個人股東進行分紅是需要按照20%稅率,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以上回復貴公司可以參考一下。
專家補充回復 |
專家回復 | 您好:公司按轉讓金融商品納稅增值稅,稅率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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