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個體戶是一般增值稅納稅人,經(jīng)營者因公出差的飛機票能抵扣進項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個體戶是一般增值稅納稅人,經(jīng)營者因公出差的飛機票能抵扣進項的。
如果是一般納稅人單位,取得員工出差的機票,進項稅額是可以計算抵扣的,機票可以抵扣的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09*9%。
可抵扣進項稅額情況及對應(yīng)進項稅額計算公式如下:
1、企業(yè)取得電子普通發(fā)票的,為發(fā)票上注明的稅額;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航空旅襪游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注意事項:
納稅人提供國際旅客運輸服務(wù),適用增值稅零稅率或免稅政策。相應(yīng)地,購買國際旅客運輸服務(wù)是不能抵扣進項稅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