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有以下一些問題,請幫助答疑解惑!
持股平臺有限公司在2018年3月和9月分別接受股東注資,至今未繳納資金賬簿印花稅。也未開通稅務登記。照此情形,如現在主動申報繳納資金賬簿印花稅,該如何申報?是否會產生滯納金?是否涉及罰款?申報的話,需要提供哪些資料稅局才會給予申報印花稅?
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新辦企業,辦理稅務登記主要分為6步:
1. 進行工商注冊登記后,領取三證合一(目前是五證合一)的營業執照。
2. 在國稅和地稅分別進行稅務登記,并按照經營范圍核定未來應繳的稅種。
3. 把公司制定的財務制度以及財務核算方法,報國稅局備案。
4. 到銀行開設公司基本賬戶。
5. 到稅務局購買金稅系統盤和發票。
6. 辦理三方協議(納稅人、稅務局、銀行)有了它,才可以網上申報納稅。
以上6步完成后,即可進行財務核算,按月申報納稅了。
新公司成立未辦稅務登記不需要進行納稅申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或者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或者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涂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為了避免風險請咨詢當地稅務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