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明確養老機構免征增值稅等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20號文中提到的“企業集團內單位(含企業集團)之間的資金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
1、①在實務過程中該如何界定是否為集團內單位或者企業集團,也就是說我們母子公司之間存在的借貸往來,怎么確定是集團內的而非單純關聯方之間的?②集團內單位的界定是否需要在公司名稱、工商信息或者企業對外披露的信息中有所要求?③如果確定是集團內單位是否需要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2、集團內單位之間的無償借貸行為,免征增值稅是指公司之間雙向借貸均免征增值稅嗎?對于母子公司之間的借貸方向有要求嗎?同為子公司之間的借貸符合該稅收優惠嗎?
3、資金借貸的方式是否僅限于現金或者存款的借貸?無息債券是否屬于該借貸范疇?
4、該優惠中提及的資金借貸對于出借方借出資金的來源是否要求?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近日印發了《關于做好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等4項行政許可等事項銜接工作的通知》,明確企業不需要再辦理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和申請《企業集團登記證》。
2018年7月28日,國務院決定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設立分公司備案、外商投資合伙企業設立、變更、注銷分支機構備案和營業執照作廢聲明等涉及企業登記注冊的事項,要求強化信息公示和協同共享,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前,成立企業集團需要具備3個基本條件:集團母公司注冊資本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上,母公司和其子公司(至少5家)的注冊資本總和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集團成員單位均具有法人資格。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后,企業不需要再辦理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和申請《企業集團登記證》。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對企業集團成員企業的注冊資本和數量不做審查。
取消企業集團核準登記后,各地監管部門將通過強化集團母公司的信息公示,加強對企業集團的后續監管。集團母公司應當將企業集團名稱及集團成員信息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集團母公司公示”欄目向社會公示。
1.實務工作中按以上規定來確定是否為企業集團,企業集團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中能查到的才可以,單純的母子公司之間的借款往來不能享受政策。
2.只要是企業集團內之間的無償借貸就免征增值稅。沒有借貸方向的要求,子公司如果是集團內的公司,也可以享受此優惠政策。
3.只要是資金借貸行業,如果無息債券屬于資金借貸,也可以享受。
4.對資金的來源沒有要求。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