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我公司是河南省房地產企業,今年拿的土地,土地出讓金暫未交完,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請問是否需要繳納契稅和滯納金?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八條規定:
契稅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者納稅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
第九條規定: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征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并在契稅征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因此 ,您公司應當在簽訂合同或取得合同性憑證的當天起10日內辦理申報,在當地稅務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您應當在簽訂合同的10內申報,是否有滯納金,要看當稅務機關核定的納稅期限,請咨詢當地主管稅務機關。謝謝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