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您好:我公司存在一些庫齡三年以上的一批原材料及庫存商品需要處理,基本上按破爛價格進行處置,造成原因主要是當時備貨采購、生產(chǎn)較多,后產(chǎn)品升級,已無法使用,請問:
1、我公司未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處理這批材料及庫存商品時如何進行納稅處理,包括:進項稅是否轉出; 計算企業(yè)所得稅時是否允許稅前扣除(此批存貨對我公司整體而言并不重要,只占年末存貨的2%左右),如果允許是否需要由中介機構進行鑒定。
2、如果我公司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上述問題又該如何進行處理,
請老師詳細講解并給出政策依據(jù),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正常出售這批存貨不需要進項稅額轉出。造成的損失可以在所得稅前扣除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企業(yè)資產(chǎn)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
第九條 下列資產(chǎn)損失,應以清單申報的方式向稅務機關申報扣除:
(一)企業(yè)在正常經(jīng)營管理活動中,按照公允價格銷售、轉讓、變賣非貨幣資產(chǎn)的損失;
2、如果已計提存貨跌價準備,應結轉該批存貨對應的存貨跌價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