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常年虧損企業賬面上超過八年的預收賬款計入營業外收入還是營業收入合適?有什么稅務風險嗎?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您好,
稅法對跨年度預收賬款有什么規定,是必須記收入嗎
三年以上的預收款必須記收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第四條規定,企業除貸款類債權外的應收、預付賬款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減除可收回金額后確認的無法收回的應收、預付款項,可以作為壞賬損失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三)債務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償,且有確鑿證據證明已無力清償債務的;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第十八條規定,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企業有依法催收磋商記錄,確認債務人已資不抵債、連續三年虧損或連續停止經營三年以上的,并能認定三年內沒有任何業務往來,可以認定為損失。 根據以上文件的分析,逾期三年以上的應收款項一定條件下可以認定為損失,那么對對方來講,三年以上未支付的應付款項(含預收款項)也應該要確認為收入才合理。
超市預收賬款年底是否必須轉做收入
按平均毛利率計算。。。
預收賬款超過一年必須作收入嗎?謝謝
不是一定要做收入,而是當稅務局查賬時,如你不能給予合理的解釋時則要做收入。所以單位要對預收賬款隨時進行清理,尤其是超過超過一年以上的,沒開發票的及時開具發票;沒有按照合同執行的要給對方退回貨款;如果是呆帳,按照會計制度和稅法的規定轉到營業外收入處理,并到利潤總額,還要繳納企業所得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