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問題:
老師好!現有一問題需咨詢。我們設立了一家分公司,在財稅上,分公司獨立納稅,單獨建賬,企業所得稅年終是匯總繳納。現在的問題來了:1、分公司日常向稅務機關報送的財務報表是僅就分公司財務狀況形成的情況報送,還是平時就與總公司的數據合并,最后分公司也報送合并后的財務報表(因為后一種做法是辦稅大廳讓這樣做的,這樣做的結果以分公司的名義上申報,就在稅務系統中出現分公司有了實收資本,最近讓分公司交實收資本的印花稅,這就產生了笑話。后來專管員說,你分公司不交印花稅也行,但要進行報表的更正申報)?因此,請問平時分公司是否只就分公司自身的部分向稅務報送財務報表?2、年終結束并在企業所得稅匯稅清繳前有一個年度財務報表,這時,分公司是否也僅就分公司自身情況進行申報,也就是說,如果分公司沒有特殊情況,分公司的年度財務報表應與12月或第四季度申報的分公司財務報表相同?至于涉及匯算清繳所體現的財務報表,只是在總公司進行匯總申報,以便與納入總公司匯算清繳的企業所得稅相關數據保持合理的邏輯關系。謝謝!
尊敬的會員:
您提出的問題專家解答如下:1、分公司不是獨立的納稅人,平時分公司只就分公司自身的部分向稅務報送財務報表。
2、是的。